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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裡同時有兩個人要結婚,

一個是在2010年11月,另一個在2011年1月,算是很趕了。

(而且是Emergency=奉子成婚,所以要馬上結婚)

 

這樣的情況下最討人厭。

辛好說11月的那位之前就拍了婚紗照,也註冊了,才省略了一些部分。

 

原以為經過上一次另外一位姐姐結婚了,

接下來的幾次可能會省略再省略,然後就會變得很方便,很容易。

怎知,看!

一點都不容易! 大姐想在三姐婚禮之後趕去城市挑婚紗照,

可是,三姐想在婚禮後去沙灘拍紀念照。

搞得那位大孕婦心裡不平衡,(我猜她生氣了或傷心了)。

 

可是,又不能不讓大姐去。

她的婚事也快到了照片再不選,那些狼心婚紗店改出來的照就會很難看。

再說,她也是孕婦,情緒起伏很大。

 

 

總之,兩難~!!

女人最難搞定。。

 

(話說,或許是因為最近很煩,不小心對某位同學表現得不耐煩,她竟然誤會了。

天哪!!我本來就那麼大剌剌的嘛! 講話又那麼粗魯,脾氣又那麼差。

煩死了!! 女人最難搞定了啦!!!)

20100409-156.jpg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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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飄飄白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