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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裡同時有兩個人要結婚,
一個是在2010年11月,另一個在2011年1月,算是很趕了。
(而且是Emergency=奉子成婚,所以要馬上結婚)
這樣的情況下最討人厭。
辛好說11月的那位之前就拍了婚紗照,也註冊了,才省略了一些部分。
原以為經過上一次另外一位姐姐結婚了,
接下來的幾次可能會省略再省略,然後就會變得很方便,很容易。
怎知,看!
一點都不容易! 大姐想在三姐婚禮之後趕去城市挑婚紗照,
可是,三姐想在婚禮後去沙灘拍紀念照。
搞得那位大孕婦心裡不平衡,(我猜她生氣了或傷心了)。
可是,又不能不讓大姐去。
她的婚事也快到了照片再不選,那些狼心婚紗店改出來的照就會很難看。
再說,她也是孕婦,情緒起伏很大。
總之,兩難~!!
女人最難搞定。。
(話說,或許是因為最近很煩,不小心對某位同學表現得不耐煩,她竟然誤會了。
天哪!!我本來就那麼大剌剌的嘛! 講話又那麼粗魯,脾氣又那麼差。
煩死了!! 女人最難搞定了啦!!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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